川农业﹝2018﹞8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畜牧水产)局(委)、环境保护局:
根据《四川省落实中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工作的补充通知》(川环整改办函〔2018〕46号)要求,现就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销号“媒体公示”工作进行如下补充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ぬ赜谇惺底龊弥醒牖繁6讲旆蠢∫饧笄菅澄廴疚侍庹南殴ぷ鞯耐ㄖ罚ùㄅ┮岛?018〕242号)第二条销号流程第(二)项市级流程第一步复核公示中,市(州)农业、生态环境部门只对县(市、区)报送的销号台账进行复核,不再进行媒体公示,媒体公示由省农业厅、省环境?;ぬ诙愿魇校ㄖ荩┍ㄋ偷南盘ㄕ私行问缴蟛槿峡珊螅谑∨┮堤呕旧贤骋唤泄?,其他流程不变。
农业厅联系人:郭春杰
联系电话:028-85545669
电子邮箱:scxmsk@126.com
环保厅联系人:常青
联系电话:028-80589070
电子邮箱:waterepb@126.com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ぬ?/span>
2018年9月10日
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销号公示工作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