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实施方案,确定至2019年1月底前,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
我省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贩卖、加工病死或染疫生猪及猪肉等违法行为,设立举报邮箱及举报电话。将对逃避检疫、私屠滥宰、违规调运省外生猪等从严从重处罚;对未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猪等一律限期整改顶格处罚;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染疫猪、病死猪、加工制售病死猪肉制品的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牛沙路7号 邮编:610066 版权与免责申明电话:028-84517051 、028-84547863 Email:kjc@sasa.cn
网站管理登录 技术支持:网飙网络备案号:蜀ICP备09030457号